關於預立醫療流程
很開心能參與這次的預立醫療流程研習會
整個課程還非常的紮實,儘管我下大夜 去參加, 卻完全沒有睡著, 因為太多的細節跟評鑑是有相關。
先感謝振興醫院提供這麼優質場地,讓來自全台能夠更了解預立醫療流程&評鑑眉眉角角
以下針對各章節 我彙整出個人的筆記
分頁符號
預立醫療流程法律面面觀
主講者: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邱慧洳教授
內容:
簡單的來說, 法律上面的觀點,專科護理師到底可不可以執行醫療業務,全部都圍繞在,「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
法條細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185
這邊的法律賦予了專科護理師在臨床上面執行的業務及規範, 只要超出這個範圍, 基本上 法官絕對不會同情我們 臨床上面多麼困苦, 或者是 病人有多麼需要我們來協助, 因為法官在思考上面只會認定你可不可以做,當你超出這個範圍之後, 所有的行為其實都有可能涉及到密醫罪, 其中林華卿主任也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觀點, 在醫師的監督之下其實非常重要的是醫師知不知道, 畢竟在醫師不知情的情況下, 在對病人的照護, 其實就會關係到病人是不是安全的, 所以在預立醫療流程當中,不只是原有預立流程有,甚至是有些情況會超出預立醫療流程的框架, 這部分的細節,從法律面來說考量的是醫師有沒有知情, 所以在執業上面, 各位專科護理師夥伴們 務必要讓醫師能成為我們優良的後盾,不要自己冒險去承擔太多的風險。
而預立醫療流程的設置,就是讓我們可以有法源、有依據協助醫師在醫院照護病人,所以設置好預立醫療流程,對我們非常非常非常重要,執業安全有保障
讓我小抱怨一下,預立醫療流程,萬惡輸入法一直跳 "獄吏...." 真的沒有預立 大伙真的要去見獄吏.....
專科護理師預立醫療流程架構與原則
主講者:高雄榮民總醫院黃豐締部長
內容:
既然理解了,預立醫療流程的重要性再來就是要理解整體預立醫療流程的規則跟精神
簡單來說,就是如何讓專師去做醫師的事情合法合理
提到法律就又得回來看法條
專科護理師於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辦法第 4 條
醫療機構以專師及訓練專師執行監督下之醫療業務者,應成立專科護理師作業小組(以下稱作業小組),由副院長以上人員擔任召集人,護理及醫療部門主管分任副召集人,辦理下列事項:
一、訂定專師及訓練專師執行監督下之醫療業務時之標準作業程序,包括監督之醫師、醫囑、紀錄及回報病人狀況與處置結果之機制。
二、訂定醫療機構各分科專師及訓練專師可執行前條附表醫療業務範圍之項目及特定訓練。
三、審查及確認預立特定醫療流程內容。
四、訂定執行預立特定醫療流程之標準作業程序。
五、定期檢討專師及訓練專師所執行監督下之醫療業務之適當性及品質。
前項作業小組,得與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附表三之專科護理師培育單位合併設立之。
上面的文字看起來很痛苦
所以所以我們嘗試著說的白話一點
1. 專師該做什麼事? 法律怎麼說
2. 專師做醫師的事情,誰來把關
3. 專師做事誰來訓練
4. 專師訓練,要怎麼訓練,觀摩?上課?考試
5. 專師真的去做事了,怎麼評核?
6. 專師做事醫師知不知道(簽章)
7. 規定專師做的事,這些規定有沒有再次審核審視
更簡單說
「誰說可以做,誰可以做,怎麼做,誰來確定你沒做錯,
做的成效怎樣,有沒有改進計畫」
以病人安全來說
完全超合理阿,但是想到要做這些文件,我還是不禁淚潸潸而涕下
P.S 沒有來現場聽黃豐諦部長上課真的難以體會部長的魅力,第一次聽到有人能把評鑑,說得大家笑到不行又頻頻點頭,只差沒喊叫大家舉起手來ROCK一下
台灣專科護理師的照護品質值得信賴嗎? Yes, please trust us_
主講者:阮綜合醫院林韋丞主任
其他先不說,我先說林帥真的帥,上了幾次林韋承主任的課,那個主講人魅力跟笑點都太強了,尤其是KEYNOTE簡報軟體,那功力非常不得了,嚇死人了,大家一定要連署來許願主任開簡報課
專科護理師值不值得信賴,不是喊喊口號而已, 主任找了一大堆的文獻,去做多方的比較, 其實跟黃曼麗博士分享都點出了重點, 專科護理師確實是值得信賴,不管從跟住院醫師比較,區域或是醫學中心比較,專科護理師的照護的品質,或者是花費,都可以做到更低價格卻有更高服務品質。
那跟預立醫療流程有什麼相關性呢 其實這邊最主要又回到我們的重點 預立醫療照護的施行細則,主要仰賴醫師跟專師一同協定出來,所以呢在訂定的時候,就應該依據EBM 還有Guideline來做製作,可以維持一定的高品質
林主任又提出既然已經有了高品質,那何不跟評鑑直接掛鉤........把預立醫療流程完成的時候直接綁住品質指標
最後提到專科護理師的管理以及制度,給力的照護跟創新是值得實質上($$$)的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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